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才能“原汁原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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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日报 更新时间:2010-9-11 11: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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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瑜
新闻缘起
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
中国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大量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遭到毁弃,亟须通过立法明确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为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调查后,还应当开展以下工作:建立并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对通过调查发现的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立即采取抢救性保护、保存措施。
草案规定了制定保护规划、对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多项具体制度。
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群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将新闻进行到底 8月27日,由武汉木雕船模传承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龙从发亲手雕刻的目前国内最大的手工雕刻“黄鹤龙船”在武汉完成雏形。CFP/供图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已经给人们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重大变化。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十七讲专题讲座《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若干问题》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刘魁立以戏曲品种的变化数据侧面印证了这一观点。
“1949年统计时为360种,1982年统计为317种,2004年再次统计时发现,大陆现存戏剧品种仅为260种左右,短短的60年间,损失了传统剧种134种,占戏剧品种总量的35%。”刘魁立说,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许多文化记忆渐趋淡化,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此前的8月23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的现实迫切性也根源于上述现象,日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冲击的“非遗”,亟须通过立法弥补法律法规缺位。
——— 现状 ———
快速消亡:传统舞蹈近三分之二失传
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刘魁立说,有些文化艺术种类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年龄老化,年轻人受市场经济和当前就业观念的影响,不愿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后继乏人。
比如传统舞蹈,20年前进行舞蹈普查时列入山西、云南等19个省市《舞蹈集成》卷中的2211个舞蹈类遗产,目前仅保留下来1389个,而已经消失或已无传承活动者高达853项,短短的20多年间,消失的舞蹈类遗产占当时统计总量的近37%,而其中河北、山西两省已有近三分之二的传统舞蹈已经失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衰微、凋零、消亡速度之快,到了令人心惊的程度,现状十分堪忧。
认识不足:民间艺术遭冷落
“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过与精英文化同等的地位,有关史籍志书也较少记载。” 刘魁立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靠口传心授、言传身教,自生自灭,许多民族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随着传承人的相继离世,人绝艺亡。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一些地方领导认识有偏差,常常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封建糟粕混为一谈,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此外,由于当地政府在落实资金、建立保护工作机构等方面措施不力,致使一些地方资源普查、抢救、保护工作迟迟不能开展。
资金匮乏:一半国家级项目没有中央财政支持
政府财力有限,投入不足,是一些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因素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整理、保存、保护,需要经费和现代化科技载体及手段。由于经费不足[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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